近日,川气东送管道工程项目部决定终止与两家单位的施工合同。其原因是,这两家单位在线路工程和定向钻穿越工程中存在着工程分包、转包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这两家单位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建筑法》,其行为也违反了管道项目部《项目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违反了管道项目部与两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约定的条款。为此,经项目部研究决定,终止与这两家单位的全部施工合同。另外,终止合同后的后续工作已经展开,项目部还对其剩余工作着手安排其他单位负责。
川气东送管道工程项目部要求全体参建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不得进行工程转包、分包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来源:中国石化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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