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一下      忘记密码? 帮助    
  中华品牌管理网 文库  
 
2009年1月10日
星期六
     |  课 程  |  公开课程  |  院校研修  |  企业内训  |  推荐课程  |  文       库  |  市场营销  |  品牌管理  |  企业管理  |  人力资源  |
     |  服 务  |  专家专栏  |  机构黄页  |  行业资讯  |  每周专题  |  资料下载  |  学习产品  |  论坛社区  |  会员注册  |  首       页   |
 
企业管理培训
    品牌管理   营销管理   企业管理   人力资本     
搜 索:
 
关键字:  
更多需求在此提交
更多课程专题
1
· 上海交通大学研修
· 商务礼仪培训
· 职业文秘培训专题
· 生产成本控制
· 安全生产培训
· 生产主管培训
· 金融危机下的企业管理
· TPM全面生产维护
· 制造现场管理
· 研发技术人员管理
· 企业培训管理体系
· 大客户销售培训
· 团队管理培训
· PPT高级应用培训专题
· Excel高级应用培训课程
近期推荐课程
· 外销团队建设与管...
· 制造型企业车间管...
· 打造完美招聘管理...
· 雷卫旭-生产计划...
· 降低成本采购系统...
· 敏捷供应链与物流管理
· 生产一线主管之管...
· 成功的产品经理管理
· 刘毛华-项目管理实战
· 劳动合同订立、变...
· 研发及技术人员绩...
· 汤晓华-供应商选...
· 年度营销计划制定...
· 企业培训体系构建...
· 雷卫旭-生产计划...
    本周点击排行
      您的位置:首页 > 文库 > 企业管理 > 战略管理
加入收藏】【告诉好友
 

原罪:权利格局的失衡以及权力魔爪的延伸 —反思《劳动合同法》的两大缺陷

 
 
中华品牌管理网2008-3-13 8:49:18, 作者: 王思鲁   , 访问人数:1913

 
 
 
     
 
第 1  2  3  4  页  
   本文是根据王思鲁律师应邀出席面向企业管理者以及从政人员的金牙大状法治论坛时所作的系列演讲之一整理而成

  【金玉良言】 权利格局的失衡以及权力魔爪的延伸极有可能使得《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蜕变成为“祸国殃民”之举,以致出现董保华教授所预言的“企业、劳动者、政府三输的局面”。真正符合中国现实国情的劳动立法应该是董保华教授所说的“低标准、广覆盖、严执法”,而非以仅仅存在于“纸面上”的权利保障来弥补执法不严的现实缺陷。

  【金玉良言】 《劳动合同法》与中国现实国情的严重脱节,使得企业严格守法成为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置之不理”,无异于“坐以待毙”。惟有以积极的心态以及正确的方式应对《劳动合同法》生效带来的法律风险,才能在“危机四伏”、“险象环生”的人力资源管理中“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一、前言

  145票赞成,0票反对,1人未按表决器, 2007年6月29日,历经四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其神秘面纱终于在这一天被揭开。

  颁布伊始,《劳动合同法》因其“向劳动者一边倒”的立法取向赢得了鲜花与掌声。正如该法的立法宗旨所言:“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似乎预示着劳动者春天的到来,但是,用人单位的一系列举措却使《劳动合同法》“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诉求多少显得有些“一厢情愿”。

  二、原罪:权利格局的失衡以及权力魔爪的延伸

  深圳华为打响了“企业反击《劳动合同法》的第一枪”,面对劳动合同关于连续工作满十年、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即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华为不得不斥资十亿,以“赎回”本属于自己的用工自主权。而紧随华为其后,家乐福超市、中原地产、剑南春酒厂等企业均赶在《劳动合同法》正式生效之前进行了大规模的人事调整。尽管这些企业事后大多都否认其进行人事调整是为规避《劳动合同法》,但是,正如某些学者所预言,“企业大规模反击《劳动合同法》的法律战争”已经悄然展开。

  不过,在国内,像华为此类有力“反击”的企业毕竟尚属少数。据有关报道指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已经触发了多米诺效应,在珠三角,上千家鞋厂业已倒闭,万余港企也即将面临关闭的尴尬局面。”

  史学家黄仁宇先生曾言:“如果希望法律生效,立法必须以一般现行生活状态为蓝本。倘使反其道而行,其执行必极端的困难。”就此看来,《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则不啻为立法的一次“败笔”。其实,早在当时的上海《劳动合同法(草案)》研讨大会上,代表54家企业,拥有26万职工的上海跨国企业人力资源协会的代表就曾扬言:“如果实施这样的法律,我们将撤资。”既然如此,看似“深得民心”实则“众叛亲离”的《劳动合同法》又如何得以面世呢?
第 1  2  3  4  页  下页

 
   
   
 
相关文章
 
 
2008新劳动合同法:中国人力.. 专家驳斥“劳动合同法搞垮中国经..
管理学视野中的《劳动合同法》应.. IT业撞上新《劳动合同法》:好..
   
   
导航: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合作方式  法律声明  意见反馈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文字站点  回到首页
邮箱:160@chinabm.net.cn   MSN:szchinabm@hotmail.com  QQ:153437127
电话:0755-86174185  86174196 传真:61624059 169@chinabm.net.cn
中文网络实名:中华品牌管理网  粤ICP备05019980.号.
.
... 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内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